导语:有投行人士预计,在6月中上旬,拟上市企业即可向深交所提交注册制下的创业板IPO申请;最快到7月、8月份,就可能有企业通过注册制在创业板上市。
5月7日,据上海证券报消息,有投行人士预计,在6月中上旬,拟上市企业即可向深交所提交注册制下的创业板IPO申请;最快到7月、8月份,就可能有企业通过注册制在创业板上市。
4月27日深夜,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消息一出,证监会、深交所立即采取行动:
——证监会连夜发布《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草案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深交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咨询专家库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了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指出,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停止接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继续接收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申请。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前,中国证监会将按规定正常推进上述行政许可工作。
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深交所仅受理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在审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在审企业应按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相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并向深交所提交发行上市注册申请,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回复的可以将反馈意见回复作为申请文件一并报深交所。在此期间受理的企业,深交所基于其在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顺序和审核资料,按照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相关规定安排后续审核工作。
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深交所开始受理其他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
扫一扫关注 高新区挂牌公司服务协会 官方公众号,享受更精准的内容推荐!